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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0 09:19:00】   【阅读次数:】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1日在鹤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张新山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工作,并就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全市上下奋力开拓前行、城市转型发展呈现新气象的五年,也是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职责,为推进我市转型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五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8个,开展执法检查19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65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0人次。

                (一)突出政治建设,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都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要求依法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确定履职重点,做到市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工作有落实,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实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保障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积极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同心同向。

                (二)发挥主导作用,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全面依法治市,加强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立务实管用的法,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城乡规划条例,引领城乡建设步入法治轨道。制定全省河长制实施以来首部河道管理条例,为全省河道管理立法做出有益探索。在全省率先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惠民立法,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保证市民饮水安全;制定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创新实行名录制分类管理,着力解决宠物入园入场、噪声扰民等焦点问题;制定城市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维护供热用热双方权益,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城市公厕使用管理、物业管理等立法调研,编制“十四五”立法规划,建立立法项目库,为后续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出台我市立法条例,会同市政府出台重要法规制定工作“双组长”制度,建立健全立法调研、论证、协调联席会议等14项制度。聘请国家和省市52名专家学者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不同行业的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把好立项、起草、审议等关口,注重发挥市政府在立法中的作用,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小切口”立法,努力使每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和发展需要。对法规生效一年后的贯彻实施情况跟进开展立法“回头看”调研,推动落实法定责任,促进法规有效实施。

                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备案审查能力。五年来,共接收和审查“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178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我市立法工作做法先后四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或研讨会上交流经验。

                (三)围绕中心大局,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

                常委会聚焦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力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转型发展聚焦发力,每年定期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促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听取审议省市百大项目建设、经开区发展建设、石墨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畜牧业发展、佳鹤铁路改造工程建设、公路建设与养护等工作情况报告,助推重大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工程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围绕培育新业态、壮大新动能,听取审议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双创”、旅游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及北药种植情况专题调研,助推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大决策,聘请人大代表作为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积极推进市县(区)两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在每年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基础上,连续三年听取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报告,对市政府及重点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查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和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督促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守好“人民钱袋子”。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向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迈出坚实步伐。

                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医养康城市综合体建设、消防安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养老服务业发展、扶贫等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共服务更好惠及千家万户。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就业、法律援助、边境管理等工作调研,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助推生态环境持续优化。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一年一个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连续五年开展不同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解决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两河十四沟”综合治理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开展集中视察,促进城市品位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

                着力推进法治鹤岗建设。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实现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全覆盖。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民法典普法宣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执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种子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教育法、国防教育法、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连续两年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综合运用走访调研、“背对背”访谈、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助推了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全程录播,问出了压力、问出了动力,明确了改进方向,凝聚了发展共识,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四)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服务代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29条具体措施,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机制,推动“双联系”制度化常态化。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检查、视察和预算审查等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代表培训,提升了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室”标准化创建工作,共建成“家、站、室”132个,为代表履职、倾听社情民意创造了有利条件。

                代表活动扎实有效。创新活动载体,先后组织开展“活力边城看代表”、人大代表“转作风、优环境”为鹤岗转型发展做贡献系列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2020年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走基层、回选区、访群众”履职月活动的基础上,2021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学党史、走基层、回选区、访群众、办实事”履职月活动,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市委常委以普通代表身份带头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共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441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在建议提得好、办得实上下功夫。常委会提前介入,组建专班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把关、梳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数量、质量不断提升。采取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专委会催办、视察检查、持续跟踪办理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一府两院”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五年来,代表提出的756件建议全部答复并办结,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有序推进,严肃换届纪律,严把代表“入口关”,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人大代表,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聘请专家对新一届市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

               (五)坚持强基固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提升”活动,坚持党组会会前学法、常委会会前学法、专门委员会检查前学法制度,创办“人大机关大讲堂”,举办立法、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赴省人大常委会、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和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考察学习,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高标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使命担当。制定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80项工作制度和32项工作流程,常委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19年1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支持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党建工作引领常委会工作高质量开展。密切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重大工作的互动联动,增强了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向前推进;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突出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为建设现代化新鹤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必须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法新机制,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永葆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使命已经圆满完成,常委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一府一委两院”和全市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公众参与还不够广泛,立法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工作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双联系”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拓展,代表主体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四个机关”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二、下步工作建议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发出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伟大号召。市十三次党代会奏响了加速城市转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岗的华彩乐章。今后五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四个机关”作用,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对今年的人大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在立法工作上,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是在监督工作上,坚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对“一府一委两院”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三是在代表工作上,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主动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拓宽民主民意表达渠道,凝聚起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四是在自身建设上,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治、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等各方面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崇尚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实现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岗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鹤岗日报